中新网湖北新闻9月1日电 (朱媛媛)“感谢你们的帮助,现在小龙的生活学习得到了根本保障了,我心里悬着的一块石头也终于落了地。”日前,老河口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简乐伟接到一名韩姓女士的电话。在电话中,她为该院帮助一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表达了谢意。
韩女士是老河口本地人,是一名爱心人士。今年3月31日,简乐伟应邀到该市市委党校做法治辅导讲座,韩女士向其反映有一名叫“小龙”的孩子,目前正处于“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希望检察机关能跟进了解,并进一步解决孩子生活学习难题。
接到线索后,为了详细了解小龙的情况,该院未检部门根据韩女士提供的线索,赶到了小龙所在的村组。
见到小龙的那一刻,检察官助理朱媛媛忍不住红了眼眶。小龙跟着奶奶在生活,两人住在低矮的土坯房里,屋内一片杂乱,找不到一件像样的家具,拼接的空床板旁,衣衫破旧的小龙一言不发,瘦弱的身躯竟看上去只有六、七岁的样子。
经过未检部门的进一步了解才知道,小龙今年已经10岁,在他2岁多时,父亲因意外去世,母亲自此失去联系,现随奶奶生活。由于其奶奶身患精神疾病,祖孙二人仅靠奶奶的一份最低生活保障过活,无法满足小龙正常的生活和学习。
“要想获得‘事实无人抚养’救助,根据相关规定,必须得确定小龙处于事实上的无人抚养状态。”朱媛媛说,目前,孩子父亲去世,能否联系上孩子的母亲是这一认定的关键。
“在我们走访村民过程中了解到,小龙的母亲自离开家后,一直杳无音讯。”朱媛媛说,为查找小龙母亲的下落,办案检察官与老河口市公安部门取得了联系。经公安机关多方调查未果,遂确认小龙母亲失联。
母亲失联,还有谁能承担起孩子的监护责任?在该院检察官的多次走访沟通下,小龙的叔叔表示愿意照料小龙以后的生活和学习。但他说,自己抚养三个孩子,也比较困难,只能管小龙的温饱,至于其他方面,他却无能为力。
“小龙的监护问题解决了,生活保障问题必须跟进解决!”检察官认为小龙符合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的条件,随即与民政部门工作人员沟通联系,向民政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小龙的现实处境。7月初,经核实,该市民政局确认小龙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条件,便加速为小龙办理了相关申报、审批手续,并从今年8月开始给小龙发放每月1410元的生活补贴。
7月28日,在多方见证下,检察官向小龙的叔叔详细阐明了其担负的监护责任,签订了监护协议。同时,检察官联系教育部门及小龙就读学校,在学杂费、生活费等方面给予减免救助,明确老师开展结对帮扶,保障孩子学习、生活无忧。
“孩子,眼前有困难不要怕,有我们和你一起去克服。新学年马上就要开始,希望你坚定信心,好好学习,努力成长,将来能成为有用之才。”8月24日,老河口检察院检察长简乐伟特邀韩女士与民政部门的干部一起,上门看望了小龙,并给小龙送去了书包、文具、衣服等“爱心大礼包”以及家庭用的米和油。
如今,有了亲人的照护,检察官与民政、妇联等相关部门的定期走访,并对其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和家庭教育指导,小龙的生活逐渐走上正规,穿上新衣服,背上新书包的小龙,脸庞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据了解,小龙救助案是老河口市检察院办理的第二起针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救助案件。
老河口市检察院检察长简乐伟介绍,近年来,该院立足检察职能,聚焦群众所思所虑所盼,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扎实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以‘我管’促‘都管’,携手各方共同发力,持续推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全方位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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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