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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人大:问法于民 立法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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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5日 15:16
2022年11月15日 15:16 来源:中新网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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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湖北新闻11月15日电 题:宜昌人大:问法于民 立法为民

  作者:肖敏 王萍

  宜昌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正式行使地方立法权,以生动鲜活的地方立法工作有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6年来,宜昌市地方立法工作紧扣市委“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这个中心大局,紧贴发展所需、群众所盼,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小切口、深挖井”立法,先后制定9部地方性法规,同时还有4部地方性法规正在审议中。

  及时、务实、管用的“法规供给”,直接推动解决突出问题,有效提升群众幸福感,为宜昌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筑牢法治根基。

  “下重拳”管长远

  以严密的法治网络,绘就生态优先的发展底色

  “70年代直饮水,90年代米汤水,如今终于变回了清泉水。”

  这段顺口溜,说的是宜昌人的母亲河、长江一级支流黄柏河。黄柏河流域内有亚洲最大的单体磷矿矿床。

  浑浊的“米汤水”变回清泉水,源自《宜昌市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的严密法治守护。

严格贯彻《宜昌市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多措并举综合治理之后的黄柏河,实现了“一河清水入长江”。 张国荣 摄
严格贯彻《宜昌市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多措并举综合治理之后的黄柏河,实现了“一河清水入长江”。 张国荣 摄

  2017年2月,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将该条例纳入年度立法工作计划。2018年2月16日,条例正式施行,成为湖北省首部流域保护地方性法规。

  条例中,分区保护是重要的制度设计,明确了流域河道管理范围,要求分级分段开展黄柏河流域保护,核心区水体水质必须达到Ⅱ类标准,流域水体水质必须达到Ⅲ类标准,推动形成“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一条治水行政责任链。

  条例中独创双挂钩生态补偿新机制,做到奖惩分明。宜昌市政府每年拿出1000万元生态补偿资金,黄柏河东支流域内夷陵区、远安县每年分别缴纳700万元和300万元,设立生态补偿保证金。每年从全市磷矿开采总额中拿出100万吨作为生态奖励指标,以流域稳定达到Ⅱ类水质为目标,实行断面水质达标情况与生态补偿资金、磷矿开采计划分配“双挂钩”。

  条例引导全民爱水。宜昌设立“生态市民日”,编写《生态小公民》教材发放至全市38.5万名中小学及幼儿园孩子手中。

宜昌市《生态小公民》教材走进全市中小学及幼儿园课堂。 张国荣 摄
宜昌市《生态小公民》教材走进全市中小学及幼儿园课堂。 张国荣 摄

  严密的法治网络,绘就了生态优先的发展底色。2019年以来,黄柏河水质稳定在Ⅱ类水质。2022年7月底,水体总磷含量为0.05mg/l,比2017年降低58.39%,黄柏河入江口水质优良率为100%。2021年,黄柏河流域治理经验荣获全国十大基层治水经验之首和第二届湖北改革奖。

  立法治水之前,宜昌已立法护绿。2017年1月1日,《宜昌市城区重点绿地保护条例》颁布实施,这是宜昌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首部实体法。

  条例全文共21条,以立法形式确定了重点绿地名录、设立保护标志、落实管养责任、信息公开和工作报告等制度。

  法治严,绿意展。短短五年,宜昌城区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40.02%、45.02%和15.03平方米。2021年,宜昌市荣膺全国“绿都”20强和“中国十大秀美之城”称号。

“我们力所能及为黄柏河做点事情,让它保持干净。”8月23日上午,黄柏河湿地公园,一群头戴小红帽、身穿蓝色马甲,胸前系着红领巾的“小河长”们正在巡河。王华 摄
“我们力所能及为黄柏河做点事情,让它保持干净。”8月23日上午,黄柏河湿地公园,一群头戴小红帽、身穿蓝色马甲,胸前系着红领巾的“小河长”们正在巡河。王华 摄

  “小切口”大纵深

  以管用的法规条款,解决基层治理突出问题

  每天清晨,西陵区四方堰社区67岁居民张安平骑电动自行车买菜,回来后车入停车棚,手机扫码充电。

  在宜昌,电动自行车一直是城市管理难题。2018年,宜昌市委将电动自行车立法列为推进宜昌市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改革项目。

“来,我教你!”宜昌城区道路上,交警现场指导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员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朱华刚 摄
“来,我教你!”宜昌城区道路上,交警现场指导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员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朱华刚 摄

  “立法管理电动自行车,要兼顾城市交通安全和中低收入群众的刚性需求,不能简单粗暴一刀切。”时任宜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的黄逊志在审议《宜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时提出,对已购买的超标电动车设定2年过渡期时间偏短,造成巨大资源浪费,建议延长至3年,实行逐步退出。

  《宜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由宜昌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1日通过,经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11月19日批准,已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的制定与实施,提升了城乡治理水平,填补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法规空白。

5月25日,宜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国斌率立法调研组对制定《宜昌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开展立法调研,要求精准立法,为宜昌打造“全市一个停车场”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陈曦 摄
5月25日,宜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国斌率立法调研组对制定《宜昌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开展立法调研,要求精准立法,为宜昌打造“全市一个停车场”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陈曦 摄

  条例实施以来,全市电动自行车秩序明显改观,实施一年后,万车事故发生率及死亡率均同比下降超过50%。政府部门编制专项规划,逐步健全非机动车道网络、电动自行车停车场和充电设施,并将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建设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目前,过渡期间的13.58万辆非标电动自行车已全部退出。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头盔佩戴率95%以上,购买保险率100%,有效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在城市,小区是居民的家园、城市的细胞。小区物业管理涉及的问题千头万绪。2022年3月1日,《宜昌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施行,很多困扰多年的“小区大事”迎刃而解。

  小区公共区域如何维护?车库车位如何管理?以往,小区物业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很多边界模糊。现在,有条例做依据,如何管理服务都能“说得清”。

“小板凳坐一坐,贴心话说一说”,宜昌市伍家岗区张家坡社区定期召开协商议事会,召集居民们一起民主协商解决“小区大事”。陈文建 摄
“小板凳坐一坐,贴心话说一说”,宜昌市伍家岗区张家坡社区定期召开协商议事会,召集居民们一起民主协商解决“小区大事”。陈文建 摄

  “就是要彻底扭转过去业委会没人管、不会管的局面。”宜昌市住建局局长杨涛说,条例中明确了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相关问题,小区公共事务应当由业主依法决定,业委会是小区事务的重要执行者,还规范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工作程序、运作要求等。

  前不久,住建部、中央文明办联合公布了全国100个“加强物业管理、共建美好家园”名单,宜昌市香山锦苑小区成为湖北省4个入选小区之一。

  “大视野”聚长焦

  以鲜明的地方特色,传承优秀历史文脉

  “后皇嘉树、橘徕服兮。受命不迁、生南国兮……”2022年6月2日晚,由文化和旅游部、湖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2022屈原故里端午文化节开幕式暨屈原故里端午祭在宜昌市秭归县举行。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9年将屈原故里端午习俗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端午节由此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文化符号。

  作为全国性端午文化活动,屈原故里端午文化节此前已举办六届,平均每年有15万人次参加。

  火热的背后,展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民族记忆散发的独特魅力,更彰显了《宜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法治保障作用。

宜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示范基地,宜昌车溪民俗风景区宣传推介非遗节目“撒叶儿荷”,吸引众多游客驻足观赏。 严晓冬 摄
宜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示范基地,宜昌车溪民俗风景区宣传推介非遗节目“撒叶儿荷”,吸引众多游客驻足观赏。 严晓冬 摄

  2019年6月1日,《宜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正式实施,是宜昌市非遗保护的重要里程碑。

  条例强调非遗保护应突出地域特色,首次在地方立法中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以屈原文化、昭君文化、嫘祖文化、巴楚文化等地域特色文化为重点内容,结合端午节等传统节日以及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开展非遗宣传展示等活动。

  2020年11月28日,条例宣传贯彻暨“最忆是宜昌”非遗赶集会上,枝江手工布鞋、秭归三闾刺绣、宜昌凉虾、夷陵版画、远安马婆剁酱、当阳篾器等非遗产品琳琅满目,吸引市民流连驻足;宜昌丝竹《小桃红》等16个非遗表演节目悉数登台……市民在“赶集”中体验非遗美好、享受非遗快乐。

好爱皮影戏的宜昌市民正在学习省级非遗项目“分乡皮影戏”手艺。 张国荣 摄
好爱皮影戏的宜昌市民正在学习省级非遗项目“分乡皮影戏”手艺。 张国荣 摄

  条例实施以来,宜昌市非遗保护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保护名录体系基本建立,全市非遗保护进入了依法保护、规范发展的新阶段,正在成为全民参与、全民共享的文化民生工程。

  仅以传承人为例,宜昌市安排财政专项资金,落实373位市级传承人每人每年2000元补助和优秀市级非遗传承示范基地补助。各县(市、区)划拨专项经费,对县级非遗传承人给予专项补助。同时,向上争取项目资金852万元。国家级传承人每人每年2万元、省级传承人每人每年6000元的财政补助落实到位。

  通过地方立法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与发展城市优秀历史文化,丰富了400多万宜昌儿女的文化记忆。

  “聚民意”全过程

  以丰富的民主形式,彰显人大制度优势

  文明是城市最美的气质。湖北省唯一连续四次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的宜昌,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怎样引导市民协同创建目标,进入文明城市“升级版”?聚民意,用优质的法治供给作保障。2020年12月,宜昌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启动《宜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程序。

8月4日,宜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国斌率立法调研组就宜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立法工作进行调研。熊东华 摄
8月4日,宜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国斌率立法调研组就宜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立法工作进行调研。熊东华 摄

  立法调研的同时,通过宜昌人大官方网站、“文明宜昌”微信公众号等形式,线上线下征求民意,邀请市民把需要大力倡导和厉行的文明行为、需要革除或禁止的不文明行为都“说”出来。

  “对不文明养宠物的行为要加大处罚,噪音扰民、高空抛物、车窗抛物这些不文明行为要重罚”;

  “要更有效制止不文明行为,促进文明行为养成,让全国文明城市的金字招牌更亮”……

  市民们对文明行为、不文明行为的“画像”纷至沓来。“我们从数十万余条关注中逐一筛选出339条较成熟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归纳整理,吸收进草案。”宜昌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韩松说。

  2022年1月1日,宜昌市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综合性地方法规——《宜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宜昌元素鲜明。

  在打造“文化之城”方面,明确应当积极传承弘扬屈原文化、昭君文化、巴楚文化、长江三峡文化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在打造“志愿之城”方面,鼓励和支持系列志愿服务活动,逐步建立以公民文明行为记录为依据的表彰奖励机制;

  在打造“好人之城”方面,要求建立宜昌楷模、“宜昌好人”、最美人物等评选发布、表彰奖励、帮扶礼遇等机制;

  在打造“绿色之城”方面,针对生态环境文明设定文明行为规范和不文明行为治理。

  市民口口相传、身体力行。“好人现象”转化为“好人效应”,“宜昌好人”升华至“宜昌人好”——“90后”女孩赵梦坤行走山乡免费帮村里老人理发,山村好司机邓兰舟13年来持续义务帮村民带货……

  “宜昌楷模”谢家宽说:“以法治彰显文明理念,以文明滋养法治精神,条例的实施将进一步巩固文明创建成果,推动宜昌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迈向新的高度。”

  2022年4月20日,宜昌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一届立法联系点名单,新设立9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和4个2022年度项目立法联系点。之后,在宜昌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的分组审议中,宜昌市犬类收容服务站负责人龙景志参加会议,并代表项目立法联系点对《宜昌市文明养犬管理条例(草案)》提出建议。这也是宜昌市人大常委会首次邀请项目立法联系点参与审议。 

  “实行犬只限养很有必要。”“有些家庭住房面积不大,居民就将犬只寄养在楼道或者室外,我建议每户限养一只。”2022年8月11日,宜昌市人大常委会首次举行立法听证会,市民徐碧佳等16位听证陈述人就《宜昌市文明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二审稿)》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宜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国斌说,就立法中创制性设置的涉及利益关系重大调整和设置行政处罚的条款举行立法听证会,有利于推进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