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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1万元 鄂州开出首张“反诈罚单”
中新网湖北
2022年12月21日 17:25
2022年12月21日 17:25 来源:中新网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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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湖北新闻12月21日电 (王厅)为偿还赌债,鄂州一男子主动通过网络寻找“买家”,将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出售给对方用于“跑分”。近日,该男子因违反《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被鄂州警方处以一万元罚金。据了解,这是自12月1日《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实行以来,鄂州警方开出的第一张“反诈罚单”。

  据鄂州警方介绍,男子许某(21岁,鄂州人)因网络赌博欠下10余万外债。今年12月初,他通过网络渠道结识了一位网友。该网友对许某说,只要其出售自己名下的一张银行卡,便可获得高价报酬。为偿还赌债,在明知对方收购自己的银行卡是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情况下,许某仍然将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出售给了对方。

  12月15日,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区分局凤凰派出所收到线索:许某银行卡的交易似有异常,疑似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民警迅速开展调查,经过研判,当天在鄂州城区将许某抓获。经调查,不法分子利用许某银行卡共计转移涉诈资金18万元。

  依照《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相关规定,鄂州警方给予许某罚款1万元。

  “在日常生活中,有不少法律意识淡薄、贪图小便宜的人听信他人‘忽悠’,或明知对方要做不法勾当,还抱着侥幸心理,将自己的银行卡、微信和支付宝账户买卖、租借给对方。”凤凰派出所副所长方为介绍,虽然大部分账户出租者只收取了少量“好处费”,但账户里流水均高达几百万元、几千万元甚至更多,成了网络诈骗的帮凶。

  鄂州警方表示,根据新出台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规定,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银行账户和互联网账号等,不仅会被没收违法所得,还将由公安机关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在二万元以下的,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千万不要因为一时贪念买卖、租借银行卡或网络支付账户,以免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完)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