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湖北新闻12月27日电 (吴道敏 吕胜)“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应该是每位驾驶人必须牢记的座右铭。虽然,交警查酒驾已成为常态,但还是有人“以身试法”。近日,洪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六中队通过缉查布控系统,查获一名酒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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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15时30分,缉查布控系统预警提示:号牌为鄂A34***小型轿车逾期未检验。收到提示后,该队迅速组织警力,在辖区沙口镇路段设卡并成功将该车拦截。民警在现场处置交通违法行为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李某(男,32岁,监利市汴河镇人)有酒驾嫌疑,遂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酒精含量结果为23mg/100ml。
经查询,该男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辆未按规定购买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及驾驶未年检车辆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
目前,洪湖交警依法对李某给予了相应处罚,并将其违法行为及时录入交管平台。
【编辑:刘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