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湖北新闻12月27日电 (吴道敏 陈诺)近日,洪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六中队经过两天两夜的寻踪觅迹,成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12月15日6时30分,该中队接洪湖市公安局沙口派出所移交警情:“在洪湖市沙口镇某村路段,一骑人力三轮车的老人被不明车辆撞倒受伤,请处置。”接警后,该中队组织警力立即赶到事故现场。
经过勘察,民警发现事发地只有民用私人监控探头,但由于拍摄角度在自家门前,所以未能拍到道路情况。民警通过监控里的声音分析得知,该事故发生时间应该在早上6时12分,并且听到了三轮摩托车的轰鸣声。因此办案民警将嫌疑车辆类型初步锁定为三轮摩托车。
通过调取沿路的治安监控,民警发现在最近时间段确实有一辆带着棚子的绿色三轮摩托车从事发地路过。因天色太黑,监控未能拍摄到驾驶员相貌,只能依稀地看出车上有两人坐在驾驶室。通过监控研判发现,该车是5时56分许从沙口镇某村出现后途经沙口、汊河两镇于6时40分到达小港管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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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吴帆通过分析判断该三轮摩托车从凌晨出发,跑那么远的路,可能在沙口或小港有鱼池,因此,有很大概率会返回。于是,吴帆带领辅警刘超、王端航等人在肇事者可能返回路段蹲守了两天两夜,终于在12月17日晚19时许,将该车拦截。经过两车的痕迹比对,确定该车就是肇事车。
经询问该车驾驶员乔某(男,34岁,洪湖市沙口镇某村人)得知:其12月15日凌晨5时30分许,其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搭乘父亲从沙口乔岭村出发,沿S329省道行驶前往小港的鱼池,当车辆行驶至沙口镇永固村路段时,撞到了前方正在骑人力三轮车的老人左某(女,60岁)致其多处受伤。当时乔某想下车查看对方情况,但由于其父叮嘱他快点走,他便抱着侥幸心理驶离了现场。
目前,肇事车辆已扣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洪湖交警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后应拨打110报警电话,等待交警来处理,千万不要心存侥幸选择逃逸,一念之差将酿成大错,最终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编辑:刘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