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湖北新闻10月30日电 (胡传林 纪甜一)湖北咸宁市政府新闻办3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该市扎实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初步形成了符合市情、体现时代特征、人民群众满意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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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个、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70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1074个;全市有律师事务所31家、律师420人;基层法律服务所18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94人;公证机构7家、执业公证员21人;司法鉴定机构9家,执业鉴定人66人;人民调解员5506人;法律明白人3249人。
近年来,咸宁市统筹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不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阵地建设,目前已构建起以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龙头、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基础、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为延伸,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为触角的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市、县(区)、镇(街道)、村(居)四级的全覆盖。
此外,自2021年法律援助法颁布实施以来,该市司法局采取多项措施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为人民群众特别是经济困难群众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法律援助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法治阳光普照每一名有法律援助需要的困难群众。截至目前,全市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案件8837件,其中参与认罪认罚案件7035件。
在普法宣传教育方面,该市分类施策推进“八五”普法,分层分类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大力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在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持续发力。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2058个法治文化阵地,成功创建29个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19个省级“四个100”法治建设示范点。(完)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