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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法院:法治之力擦亮生态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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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5日 17:16
2024年03月25日 17:16 来源:中新网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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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湖北新闻3月25日电 (张倩云 张梦捷 宋子文)阳春三月,武汉天兴洲大桥桥南公园的二十余株樱花恣意绽放,宛如长江之畔的一抹云霞。

  日前,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会同武汉市人民检察院、青山区人民检察院齐聚天兴洲大桥桥南公园,对一起生态环境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的补植复绿执行情况进行实地验收。

  “本案共补植复绿樱树24株。树木长势良好,生态修复效果初显。”当天,案件承办人、武汉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李瑜组织技术人员对补植树木的种类、数量、生长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确保法院判决“落地+生根+见效”。

  据悉,2021年3月至4月,某劳务公司负责人韩某为赶工期,未经许可擅自砍伐樟树数棵。经专业机构评估,被砍伐樟树市场价值达6万余元。

  2021年11月,武汉市青山区检察院对韩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因韩某系初次犯罪且积极主动进行苗木赔偿,具有认罪认罚情节,该院对韩某作出不起诉决定。2022年9月,武汉中院受理该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考虑到被告愿意履行生态修复责任,综合苗木价值、生长周期和生态价值,最终决定由韩某异地补种24株樱花树。

  结案后,韩某主动履行补种义务。“之前对砍伐树木违法性的认识不够,以后一定引以为戒,注意保护好环境。”

  站在樱花林中,暖风吹来,李瑜和同事们倍感欣慰。至此,在市法院、市检察院通力协作下,昔日“创伤”化为一片烂漫的粉色“云海”。

  “我们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把‘补绿’落实好,恢复理念宣传好,推动‘毁林者’变‘护林人’。”武汉中院环资庭负责人表示,今后,武汉法院将坚持能动履职,继续深化环境司法协作共治,以法治之力擦亮武汉生态底色。(完)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