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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首宗“先租后让”工业用地挂牌成交
中新网湖北
2024年08月23日 17:43
2024年08月23日 17:43 来源:中新网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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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湖北新闻8月23日电(彭峰 覃金兵)8月21日,来凤县首宗工业用地“标准地”“先租后让”挂牌成交,其中租赁期限2年,出让年限48年,土地成交后,在交地时实行“五证同发”,由来凤县某工业发展有限公司以1729.00万元竞得该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这是来凤县采用“先租后让”弹性出让方式改革试点以来首宗成交地块,标志着来凤县土地市场供应方式多元化迈出崭新步伐,将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能力。

  “先租后让”是指供地方供地时设定一定期限的租赁期,按照公开出让程序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先以租赁方式提供用地,承租方投资产业用地项目达到约定条件后再转为出让的供应方式。这种弹性出让方式既有效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又保障企业周转资金流动,实现保障企业发展与维护土地使用效率的双赢,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

  “这个地块的出让年限是50年,包括租赁年限2年和出让年限48年。按照原来的方式,竞得用地后,企业需在约定时间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通过这种供地方式,我们现在在土地成交后只需先缴清2年的租金69.16万元,为企业减轻了资金压力,切实降低了企业拿地成本。相比传统的土地出让方式,‘先租后让’为企业争取了资金的缓冲期,暂时‘省下来’的这笔资金可以先用于厂房建设、技术研发等。”企业负责人说道。

  建立“先租后让”机制,转变土地供应方式和流程。精细化制定工业用地“标准地”“先租后让”出让方案,将工业用地“标准地”的“3+X”指标纳入供应方案,实行“五证同发”。合理确定租赁期限及弹性出让年限、租金等,强化土地供应批后监管措施,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及“租转让”条件。实行工业用地“标准地”租赁和出让一并挂牌公开出让,并向社会公告租赁期限和出让年限、租赁转出让条件及租赁阶段解除合同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等条件,形成“租赁-建设-达产-租转让”供应流程,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下一步,来凤县将继续探索多元化土地供应方式,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不断激发土地要素市场活力,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完)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