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湖北新闻4月18日电(李光辉)近期,武汉市洪山区法院南湖人民法庭结合武汉方言“蒜鸟”(算了),成立“蒜鸟”调解室,引入铭泰民商事调解中心人民调解员张华驻庭调解,法庭干警指导社区工作者、退休党员参与调解,工作室成立以来,已成功调解37件房屋买卖、租赁合同纠纷。该工作室以“蒜鸟”文化符号为纽带,塑造“听得到乡音、信得过法庭”的基层司法形象。
“蒜鸟蒜鸟”化解“银发”纠纷
“‘蒜鸟蒜鸟’,都一把年纪了,咱们就莫互相为难了。”“蒜鸟”调解室内,两位白发苍苍的老人握手言和。十余年前,被告从原告处购买了南湖法庭辖区内某还建房,因彼时双方是同乡,彼此熟识,且法律意识淡薄,并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仅就房屋面积、房款、过户等事项进行了简要约定。
被告坚持认为其买房时是高价购入,且买房时还建房尚未建成,是预估面积,多出的面积属于其“凭运气所得”,原告则认为被告应就超出约定面积的部分按现行房价补足差价。
“都认识这么久了,有什么问题不能好好商量,‘蒜鸟蒜鸟’。”调解员打断了原、被告的争执。随后,调解员从双方法律关系成立时存在的缺陷、双方的感情基础及房价的变化等角度为切入点,为双方逐一进行了分析。最终,被告同意向原告补1万元面积差价款。原告亦承诺在7个工作日内配合被告办理过户。
“蒜鸟蒜鸟”治愈“00后”心结
“我也没什么损失,都是年轻人,退你‘蒜鸟’。”“蒜鸟”调解室内,被告在调解员的见证下,将押金及剩余房租转给了原告。
原、被告均是武汉本地人,2024年毕业后,原告有租房需求,经人介绍认识了被告,因均是“00后”,两人相谈甚欢,原告遂租下了被告的房子,租期为一年。今年年初,原告因工作变动需提前退租,将房屋转租后找到被告要求退还押金及剩余租金,却被被告拒绝,被告认为原告提前退租构成违约,不仅不用退还押金和剩余租金,还要赔偿违约金。
“都是刚出来工作的年轻人,互相体谅一下撒,现在房子租出去了,也没什么损失,‘蒜鸟蒜鸟’,以后还是朋友。”调解员在“背靠背”调解时,对原、被告都说了这句话,双方签订调解协议,被告同意向原告退还押金及剩余租金。
“蒜鸟”调解室以“蒜鸟”文化符号为纽带,让当事人“算了”,绝不是和稀泥,而是以法律为尺、以情理为墨,在法治框架下绘制最大公约数。每一次“算了”的背后,都是法理与情理的精密校准,既守住了审判质量的标尺,又留足互利互赢的空间,从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打造安居洪山新“枫”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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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