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何辉)A级旅游景区内的旅游厕所当年建成并被评定为I类的,建设市场主体可获10万元奖励。近日,荆州出台《荆州市中心城区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推出多项奖励政策,单项奖励最高达300万元。
《办法》明确,对新评定的国家5A、4A、3A级旅游景区,分别奖励300万元、100万元、30万元;新评定的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别奖励300万元、100万元;新评定的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奖励50万元;新评定的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奖励30万元。
在旅游住宿领域,对新评定的5A级旅行社、五星级旅游饭店、甲级民宿,给予10万至20万元奖励。
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A级旅游景区内的旅游厕所当年建成并被评定为I类的,建设市场主体可获10万元奖励。A级旅游景区新建智慧旅游系统的,对建设单位按实际投资额,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
在文化和旅游相关产业方面,对纳入“荆州礼物”公共品牌授权认证并已实质性营业的旗舰店,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对市本级组织的文创设计大赛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对在中心城区实施了文化产业项目的文化企业,给予单个项目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
在文旅赛事方面,规模以上的文旅企业独立举办对该市文化和旅游业有重大促进作用的国家级、省级赛事等活动,将获得不高于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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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丁喆】